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公司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21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全国前十)、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集团占地面积1400多亩,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0%,博士、硕士占70%,“双师型”教师占80%。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4支,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原名师、河南省职业公司产品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等50余人。建设有28个大师工作室和8个博士研究室。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和职工共计20000余人。设有15个教学单位,开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测量工程、建筑工程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等61个专业及方向。拥有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6门。
集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员工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及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员工管理50强”等荣誉称号。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集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开招聘的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方案,讨论和决定公开招聘中的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其他条件
1.教学科研岗
(1)近三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限,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思政课教师岗和专职辅导员岗
近三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有主要员工干部(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班长和团支书等)工作经历。
3.岗位所需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和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yrcti.edu.cn),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9,进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8:00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18:00。每人限报公司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
1.招聘过程的有关工作安排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yrcti.edu.cn/rsc/)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初审通过者现场资格确认时,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海外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需提交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原件,应聘思政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还需提供中共党员及员工干部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廉老师,联系电话:0371-2365804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公司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试讲和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以上,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司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团队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两者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试用期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2365804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23658068(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附件: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8日
附 件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
专 业 |
人 数 |
学历要求 |
岗位 类别 |
其他要求 |
1 |
国际贸易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教学科研岗 |
|
2 |
电子商务 |
1 |
硕士研究生 |
教学科研岗 |
|
3 |
旅游管理 |
2 |
硕士研究生 |
教学科研岗 |
|
4 |
数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教学科研岗 |
|
5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教学科研岗 |
体育舞蹈方向 |
6 |
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 |
3 |
硕士研究生 |
思政课教师岗 |
中共党员,入校后须担任一届辅导员,入住男生宿舍 |
7 |
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思政课教师岗 |
中共党员,入校后须担任一届辅导员,入住女生宿舍 |
8 |
公司在办专业 |
6 |
硕士研究生 |
专职辅导员岗 |
中共党员,入住男生宿舍 |
9 |
公司在办专业 |
4 |
硕士研究生 |
专职辅导员岗 |
中共党员,入住女生宿舍 |
|
合计 |
21 |
注:员额制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交流、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